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市新区东岸支河沿河绿化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城市新区东岸支河沿河绿化工程,1.5~2米宽压膜路面、水泥路面、亲水平台、台阶、地面铺装、桥下通道、汀步、绿化苗木、景观照明等工程。
2.2 计划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3424207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园林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②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的单项合同价在342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注:如提供与绿化景观相关的合同业绩,其合同中的绿化景观部分的合同金额须≥342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下面第5.5条办理相关手续的〉)和项目经理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下面第5.5条办理相关手续的〉)或项目经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391254/index.html)、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 系 人:方丽微
电 话:0576-862253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优优家园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莫顺留
电 话:0576-80689060
温馨提示:
1、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附件四)”。(仅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投标人提供)
2、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需检查健康码(非绿码不得进入)、测体温,戴口罩,分散就座。
3、施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①合同复印件;②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盖章)。
4、本工程项目经理、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需指纹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