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泽国镇金水村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温岭市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温岭市泽国镇金水村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主要为西山头组凝灰岩组成,最大坡高约53m,坡度55~70°。矿区现状边坡基岩裸露,存在危岩及崩塌隐患,生态环境较差。边坡处理的主要措施简述为:清坡、挡墙和排水沟、安全防护栏,以及坡面攀爬类植物复绿、平台和挡墙后种植绿化等措施。矿区治理与公墓紧密相邻。
主要工程数量约:清坡及平整约1.03万m2、坡脚及平台挡墙85m、安全围栏245m、平台及坡脚挡墙内绿化1984m2;绿化养护期一年。
2.2 计划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410828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资质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岩土或地质或水工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16:0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优优家园北区5幢502室现场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温岭市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51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当场出示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信息(浙里办-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及提供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复印件(网上打印件须加盖公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201号
联 系 人:王巧红
电 话:0576-806105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优优家园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莫顺留
电 话:0576-80689060
温馨提示: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
账户名称:温岭市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
银行账号:1207041109200351430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12:00整。
需在用途栏中注明“金水村废弃矿山”。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的,保函的出具日期必须在2021年9月14日前(含当日)。
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中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
银行保函格式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1〕11号 )附件1的格式。
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7.5”中所列条款。
二、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投标人提供)
三、疫情期间,进入开标会议室前主动出示健康码、主动告知有无感冒发烧症状、有无去过疫情重点区域、最近14天居住地,间隔1米就坐、戴口罩。会场内不得吸烟,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