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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永安三号公用码头环保整治提升及“三防”隐患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22    编辑:管理员    浏览:1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三号公用码头环保整治提升及“三防”隐患整改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温发改证〔20212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温岭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永安三号公用码头环保整治提升及“三防”隐患整改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场地硬化、围墙及排水改造。场地水泥路面硬化5175.3m2,围墙229.5米,D400排水管17米,钢筋砼沉淀池2座。

2.2 计划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1514319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路面、排水、围墙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9上午8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10290900,地点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发展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温岭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下保路88

人:江先生

   话:1360686920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优优家园北区5502

人:莫顺留

   话:0576-80689060


温馨提示:

1、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附件四)”。(仅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投标人提供)

2、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人员严格遵守温岭市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