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东豪庭局部附属设施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东豪庭局部附属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方式采用开槽方式和非开挖修复两种,开槽方式:主要有DN300mmHDPE双壁波纹管SN8约52米,采用胶圈连接,各种PVC管约16米,ф700圆形砖砌检查井约6座;非开挖修复DN300约65处,特殊疏通约2处。
2.2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430713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修复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7日16:0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现场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2#楼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因国内疫情严峻,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
联 系 人:林彬
电 话:0576-866807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陈莎莎
电 话:0576-80689060
预算(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东豪庭局部附属设施维修工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kDZn5eysZwIDw4_7fKeAg 提取码:p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