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桥头镇西城新村御龙湾小区南侧环境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石桥头镇西城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石桥头镇西城新村御龙湾小区南侧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内容有:
绿化:主要有香樟共计12株,多年生草花(籽播)1579m2;
景观:主要有停车位20个,园路长约117m,侧石长约319 m,太阳能庭院灯17个,止车石6个。
2.2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299715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环境提升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1日17:00前至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现场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五)”。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石桥头镇西城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温岭市石桥头镇西城新村
联 系 人:周正国
电 话:138586919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莫顺留
电 话:0576-8068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