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坞根镇振兴路南侧国有土地出让填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坞根镇振兴路南侧国有土地出让填土工程,主要包含填塘渣、表土剥离及外运。塘渣方量约34686立方米。
2.2 计划工期: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3997341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填土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②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塘渣填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注:如提供与塘渣填筑相关的合同业绩,其合同中的塘渣填筑部分的合同金额须≥1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kejia.com/default.aspx)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岭市坞根镇文体路1号
联 系 人:狄永鑫
电 话:0576-8690808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阳光大道210号沪商大厦606室
联 系 人:莫顺留
电 话:0576-80689060
温馨提示:
1、本工程开始试运行“网上报名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正式应用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网上报名操作手册》予以配合,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2、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