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市新区百丈路(彩屏路—科技路)修复工程于2020年7月15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温岭市城市新区百丈路(彩屏路—科技路)修复工程 |
招标人 |
温岭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0年7月17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温岭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576-8166781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
1 |
浙江宝龙建设有限公司 |
项勇建 |
804256 |
50 |
|||||
2 |
台州市铭泰建设有限公司 |
金欢洁 |
804256 |
50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无效标依据 |
||||||
1 |
浙江铭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2条款。 |